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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国新材料普遍存在的困境,当“有材不好用,好材不敢用”甚至成为高端产业中的“卡脖子”环节,11月6日,银保监下文公示“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保险公司名单 ”,四家保险公司成为首批试点公司: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保财险、中华联合。
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据了解,新材料生产企业向这四家险企投保相应保险,可享受低至二折的保费优惠,因为中央财政补贴80%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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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保险补偿机制”?
去年9月,中保协发布了示范条款,保险公司参照执行▼(点击可放大图片)
【保险责任:质量风险、责任风险】
【基准费率:3%】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均为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产品生产企业,对保险补偿对象不设门槛!
【责任限额】
将根据采购合同金额以及可能造成的责任损失额综合确定,最高可达合同金额的5倍,最高不超过5亿元。
【中央财政补贴80%】
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可申请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补贴额度为投保年度保费的80%,保险期限为1年,企业可根据需要进行续保,原则上不超过3年。
什么是“重点新材料”、“首批次”?
【重点新材料】
2017年9月,工信部明确重点新材料《目录》,以便于推出保险补偿机制。
2017版《目录》的重点新材料,包括10个领域129项新材料。2018版再次更新了《目录》,包括166项重点新材料▼(点击可放大图片)
【首批次】
在《目录》有效期内,用户在首年度内购买使用《目录》内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的新材料。
这里的“首年度”是指首次购买新材料产品开始的一年内。例如,某企业2018年11月8日购买了新材料,2018年11月8日到2019年11月7日都满足为“首年度”定义。
推出“首年度”是因为新材料的市场导入期往往在 2-3年左右,“首年度”可以鼓励企业在新材料初期市场培育阶段就大胆使用新材料(有保险保障,放心大胆用~)
后续,也可能会公布更多的“试点名单”,期待!
-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一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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