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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环保会影响经济发展?环评制度将成为历史?看环保部怎么说!
抓环保会影响经济发展?环评制度将成为历史?环保部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做出回应
Fri Sep 29 09:42:16 CST 2017 再生资源信息通

抓环保会影响经济发展?环保督查致原材料价格上涨?环评制度将成为历史?在9月27日环保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人士对此做出了回应。会上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崔书红还介绍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情况。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情况  

崔书红指出环评是环境保护源头预防的一项重要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着力转变环境管理方式和方法,制订印发了《“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环评制度改革取得积极的进展。


一是法治建设取得突破,新修改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已于2016年9月1日实施,这是继《环境保护法》修订颁布实施后,环境保护立法的又一重大突破。前不久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二是环评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取消了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环评的前置审批,环评自身也不作为其他部门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审批由“串联”改为“并联”。约占环评审批数量50%的登记表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大大减轻了基层环保部门的行政成本和企业负担。取消了建设项目试生产许可。取消了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改为建设单位自主开展验收。


三是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环保部分两次共下放了57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2015年以来全国有28个省级环保部门出台了新的环评审批目录。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项目环评分类进行科学合理的优化调整。


近期我们重点推进了三项改革任务:


一是针对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难的问题,在宏观层面“划框子”,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以固化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强化空间准入和环境管理,在连云港,承德、鄂尔多斯、济南四个城市试点“三线一单”的划定,已经初步制订了“三线一单”编制的技术指南。


二是针对项目环评边界不清,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在项目环评领域“定规则”,推进技术导则体系重构,让环评回归本意。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修订。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的准则、火电、制浆造纸、钢铁、水泥五项指南已完成征求意见,正在修改完善。关于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环境风险等方面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修订工作也在加紧推进。


三是针对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重点围绕“查落实”,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双随机一公开”+“靶向定位”的抽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快推进以全国环评审批信息联网、环评基础数据库、智慧环评监管平台这“一网一库一平台”为重点的环评信息化建设。正在研究制定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实施方案。


总体来看目前环评改革进展顺利,成效是明显的。


热点问题回应  


Q

网络上有一种唱衰环评制度的声音,认为环评制度该淡化了,该退出历史舞台?

 崔书红表示网上的这种声音是与事实不符的,而且是不正确的。环评制度作为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制度,随着改革的深入只会加强,不会削弱。大家知道,环评是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国际通行的一项制度,在我国快有40年的历史了。目前我们国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系,环评制度在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方面应该说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它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也有力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些要求,环评制度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模式也暴露出了一些不适应的地方,比如说审批事项多,规划环评落地难,项目环评针对性不强,“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违法行为易发多发。


为此有必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放管服”,围绕改善环境质量,抓好“划框子、定规则、查落实”三个环节,这是目前环评改革的主要方向。通过“划框子、定规则、查落实”,加大环评改革的力度,让环评回归环评本意。在“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们制订印发了《“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涵盖环评所有领域,包括战略环评、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涉及到环评全过程,总共有46项改革任务。这个方案既是环评改革的一个顶层设计,也是改革的施工图、路线图。方案确定的改革主要领域:一个是通过空间管控,划好框子,强化规划环评的落地;二是通过导则的修订,定规则,不断规范项目环评,提高项目环评的针对性。项目环评过去是边界不清,背负的内容太多。所以通过导则的修订让环评回归本意;三是通过查落实,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四是通过规范的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同时这个方案还明确了改革的重要举措:


一是“划框子”,主要是通过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我们叫“三线一单”,通过这些硬约束确保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


二是建立完善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和区域环境质量“三挂钩”的联动机制,服务环保中心工作,我们环保的中心工作是改善环境质量。


三是“三管齐下”,落实企业依法运行,加大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强化舆情引导等措施,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是狠抓全国环评审批信息“四级联网”。国家、省、市、县环保部门通过四级联网把审批信息报送到一个平台上,通过大数据进行分析,从根本上改变事中事后环评管理的模式。


相信通过这些措施,环评制度的预防性功能会得到进一步加强。


       


Q

9月1日环保部印发《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能否介绍下当前我国在危废环评方面的具体情况和不足?《指南》实施后,可以针对性地解决哪些问题?

危险废物管理应该是当前环境保护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工作要求。作为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一项重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一直将固体废物作为环评的重点内容。前面介绍的最近制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对如何开展危险废物评价提出了要求。但是我们也发现,由于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性技术指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涉及危险废物环评内容存在不系统和不规范、不够明确以及环评与运营期监管的衔接不够严密等情况,不能有效发挥从源头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支撑作用。


针对这些问题,最近我部印发了《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我们想通过这项指南能够重点解决一些问题,一个是要解决危险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问题。《指南》里面要求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进行评价。同时,明确了评价的技术要求,过去这方面是薄弱的,没有专门的要求,这一次指南对此提出了要求,希望从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环境风险评价、环境管理要求、专题结论与建议等等方面对评价做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要设置相应专题,提出危废管理的要求。


总之这个指南的发布,应该说是环境管理当中规范和强化危废管理措施、补齐短板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



Q

日前知乎上有个环评工作人员这样描述自己写的环评报告,“很多东西都是想当然的,很多数据都是虚假的”“每天的工作就是复制粘贴报告”,请问贵部如何看待一线环评人员认为环评报告与实践相互脱离的这种观点?还有网上传言称,有很多小的环评单位只顾挣钱,严重扰乱市场,请问如何确保第三方环评机构的公正准确?

这个问题也是我们环评改革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大多数环评工作者总体来说是好的,但是在一些局部的区域还是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环评造假,不管是从法律也好,从规章制度也好,规定都是非常明确的,对一切造假行为,我们都要依法进行严厉的处罚。


针对个别环评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包括出租、出借环评资质的行为,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一个是抓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的质量,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受理和审批环境报告书和报告表过程严格把关,对那些胡编乱造、环评结论预测也不准确的报告书、报告表不予审批。同时对环评质量不高的,弄虚作假的环评机构和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另外我们加强对地方环保部门的指导,前面讲了我们建立四级联网的环评审批信息报送系统,把各地审批项目的信息汇集到一个平台,我们叫做智慧环评监管平台,通过大数据,对这些项目环评的审批质量,以及报告书和报告表质量进行一致性校核,从中发现问题,加强指导和监督。


再就是对各类环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对故意弄虚作假的采取取消其资质、限期整改等处理。另外我们加强环评诚信体系建设,环保部网站有一个专栏,就是环评诚信体系建设,把不诚信的、恶意造假的这些机构和人员放到“黑名单”。


刚才提到的第二个问题,在环评改革当中一些小的环评机构在市场上运作不规范,扰乱市场的问题,我们对这个问题也是高度重视的。大家知道,从事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编制的机构是需要资质的,没有资质不能在市场上承揽业务。但是也有一些企业在市场上利用他人的资质恶意竞价、扰乱环评市场。因此我们对环评机构的管理也历来是严格的,一是我们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和抽查,去年对环评机构的市场行为进行过一次专门检查,今年正在开展,下半年还要进行,对市场行为进行整顿。


二是2015年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还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都赋予了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管和处罚权力,通过这些形成上下合力,对环评机构进行严格的管理。


三是我们要加强责任追究,包括前面讲到的对环评质量低劣的编制机构和人员进行严肃的处理,另外加大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前面提到了诚信体系建设。环评报告书的编制,报告表的编制是一种市场行为,我们建立了诚信体系,业主可以到诚信系统里面查询,对有劣迹的环评机构和人员慎重选择。


       


Q

有人认为抓环保会影响经济发展,甚至还有人认为一些原材料价格上涨也与环保督查有关。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崔书红表示对抓环保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导致原材料价格上涨的说法,我们不赞成。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作出了一系列的部署。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在生态环境保护要算大帐,算长远帐,算整体帐,算综合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都是对环保和经济发展关系最深刻、最生动、最形象的阐释。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上来,依法推进环境保护,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过去有一些违法排污的企业,大幅压缩环保的成本,甚至根本不投入环保,劣币驱逐良币,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阻碍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格环境执法,一方面解决了一些老百姓身边的环境问题,改善了环境质量;另一方面也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加快了新旧动能转换。

对排污企业依法监管已经成为常态,所有的企业都应当适应这种常态,养成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规的习惯。


至于环境保护督查是否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是否导致了原材料上涨,我这里有一组数据和两个案例和大家分享。通过这组数据和两个案例能够充分说明这个问题。数据来自于有关部门,各位都比较熟悉。一是1-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7%,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1-8月份城镇新增就业974万人,同比增加26万人。二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5%,为2008年以来最低。二是今年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的15个省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提高0.95%;没有开展的16个省份同比提高0.54%。三是今年1-8月除水泥产量同比下降0.5%,粗钢、有色金属、焦炭、平板玻璃、纸板产量同比分别提高5.7%,4.2%,4.0%,3.0%,1.7%,主要工业产品产量都稳中有升。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的15个省,粗钢、有色金属、焦炭、平板玻璃、造纸等产量增速还高于全国的水平。


通过这组数字,我想强调四点:第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没有变。第二,产品价格的变化,主要是由供需关系造成的,取决于当前经济发展的总体形势,我们的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等方方面面。第三,有的直接打着环保名义,渲染环保政策因素加剧产品价格上涨,这是一种扰乱市场的行为。第四,环保督查没有对主要工业产品产量造成影响,更不是推动产品价格上涨的直接原因。加大环保倒逼力度,将劣币驱逐出去,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这才是环保督查的应有之意。


我有亲身经历的两个案例。前不久我到河北的邢台和山东的济宁,宣贯李干杰部长在2017-2018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座谈会上讲话精神,在这两个市了解到,邢台对全市1397家没有治污设施、严重污染环境的板材企业进行统一拆除,场面非常壮观,不仅做到“两断三清”,还对厂房进行了统一拆除;在拆厂房的同时,规划建设另外一个国际一流的新兴产业园区,一方面把国际先进的高端企业引入园,另一方面引导被取缔的企业通过改进工艺、提档升级、整合搬迁再入园,重新打造现代化、环保型的板材企业。


今年上半年,邢台PM2.5浓度同比上升幅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改善率居河北省第三位。更重要的是,今年1-8月邢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位列全省第一,全部财政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增速均排全省第二。邢台这个例子说明只要方法得当,用环保倒逼加速新旧动能转化,可以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这是非常正面的例子,正能量的例子。


还有山东济宁的例子,济宁是重工业城市,有1025万千万火电装机,8000万吨的煤炭开采规模,自己消耗其中的近5000万吨,还有钢铁、焦化、煤化工的行业。济宁市坚决整治“散乱污”企业,对排污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实现了大气污染治理的良好成绩,今年1-8月PM2.5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2.5%,两项指标均居2+26城市前列,下降幅度和改善幅度在2+26城市当中是明显的,显著的。


1-6月经济状况,济宁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1-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高于全省0.66百分点,实现利润增长高于全省28.9百分点,实现利税增长高于全省23.7百分点,用济宁市同志的话说,济宁没有特别的经验,他们就是靠依法严格的管理取得了现在的成绩,实现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两相宜。



来源:再生资源信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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